贵公网安备52232302000065号普安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
(一)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。拟订全县公路、水路、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;负责公路、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。
(二)承担道路、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,执行道路、水路运输相关政策、准入制度、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;负责提出县内公路、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:头较、国家和省、州、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,按规定权限审批、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。
(三)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;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。さ缆、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公平竞争秩序;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以及城市客运(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)管理工作;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;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。
(四)负责道路、水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,承担道路运输业、城市客运、路政、水路运输和航道行政管理、行政审批、行政许可、行政裁决等工作;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,承担交通运输通讯、信息工作。
(五)承担交通战备职责。提出本地区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建议和规划;拟定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,组织协调本地国防运输工作;承担县内军事行动交通运输保障、组织本地区国防交通队伍保障工作;负责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与调动相关工作;指导监督全县国防交通行政执法工作。
(六)承担公路、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。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、维护、技术、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,积极配合国家、省、州、县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,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
(七)负责对全县农村公路的路政执法进行行业指导和技术业务指导。指导全县所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,农村公路行政执法、农村公路巡查、农村公路超限运输管理,依法保护农村公路产权和维护农村公路的正常秩序。
(八)指导全县汽车维修市场、汽车驾驶学:图菔辉迸嘌狄约捌底酆闲阅芗觳獾男幸倒芾。
(九)结合部门职责,做好意识形态、军民融合、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;加大科技投入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,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;负责本部门、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;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,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、共享和开放。
(十)负责交通运输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,领导所属行业队伍建设以及交通行业开展对外交流等合作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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