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甸县行政服务中心内设机构
一、综合科
1.承担“中心”日常政务、党务和群团等有关事务的联络工作,联系落实内外事务、活动。
2.负责“中心”的公文及有关资料的处理工作,包括起草、送审、收发、机要、保密、文印、档案管理等工作。
3.使用和管理“中心”的印章、介绍信。
4.负责对上级来文(含“电子邮件”)提出拟办意见,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。
5.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、材料整理、文稿起草等工作。
6.负责“中心”的车辆调度、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。
7.管理“中心”的人事、财务、工资、财产、福利。
8.负责和指导“中心”的卫生、安全保卫事务。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二、业务科
1.负责指导、综合、督办各“窗口”的各项业务工作。
2.负责重大事项联审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,参与“周例会”的会务工作。
3.参与、协调上报事项的上报手续办理。
4.受理、整理各“窗口”的报表,做好统计、归档工作。
5.参与“中心”服务内容、办事程序、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,负责和管理“中心”的业务咨询服务。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综合、业务工作任务。
三、信息科
1.负责起草制订“中心”政务信息公开及网络管理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2.提出并制定“中心”信息工作及网络建设的规划。
3.负责“中心”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,保障系统安全、监控机房和设备正常运行;负责中心网站、网络设备等电子设备的维护及管理。
4.负责“中心”政务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更新、审核、上报工作。
5.指导“中心”的电子政务建设及考核、评议工作。
6.负责“中心”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。
7.负责涉密电子公文的收发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。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四、督查科
1.督促检查“中心”“六件”管理、“六制”办理的执行情况,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,并按要求做好相应事项的统计、归档工作。
2.巡视查处不按一事一地原则办事,搞“双轨运行”的单位及个人。
3.督促检查“中心”各项工作制度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4.督促落实“周例会”、“联审会”确定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。
5.负责对各成员单位的月度考核和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。
6.负责“中心”的日常考勤。
7.受理服务对象投诉,包括登记、分类、处理、反馈、协调等工作。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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